我国现行法律对有关退市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在我国,退市标准涉及多个领域,这里主要以证券市场为例进行说明。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是规范退市标准的重要依据。在财务类退市标准方面,比如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就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这就好比一家公司连续两年不仅没赚钱,而且生意规模还特别小,这样就很难在市场上继续生存下去,所以就会面临退市压力。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财务指标的审核是判断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方式。 交易类退市标准也很关键。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也就是俗称的“面值退市”。这意味着市场对该公司的认可度极低,其股票价格已经低到无法维持上市的基本要求。这就好像一件商品,大家都不看好它,价格低到离谱,那它也就不适合再在市场上交易了。 规范类退市标准方面,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这种情况说明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严重违规,没有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就像一个人做生意,不按照规定向合作伙伴和监管方提供必要的信息,那肯定是不被允许的。根据相关规则,这种不规范的行为会导致公司面临退市。 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是针对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这类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公正。比如一家上市公司通过造假来骗取上市资格,这是对整个证券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必须要将其清退出市场。《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对这类重大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包括强制退市。 总之,我国现行法律和规则从多个维度制定了退市标准,目的是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