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应当在多少日之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我爷爷去世了,留了一份遗嘱说把一部分财产遗赠给我。我现在有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接受,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我想了解一下,受遗赠人应该在多久之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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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受遗赠人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表示的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简单来说,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一定期限内表明自己的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里的“知道受遗赠”是一个关键时间点,从受遗赠人明确知晓自己被遗赠财产时起开始计算这六十日的期限。 例如,假如受遗赠人在2025年1月1日得知自己被遗赠了一笔财产,那么他就需要在2025年3月1日前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如果受遗赠人在这六十日内没有任何表示,法律上就会认为他放弃了这笔受遗赠的财产。所以,受遗赠人一旦知道自己受遗赠,一定要及时决定是否接受,并作出相应的表示,以免错过时间导致失去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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