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生效时间如何界定?
我爷爷之前立了份遗赠协议,把一部分财产留给我。现在爷爷去世了,但我不知道这份遗赠什么时候才算正式生效。是爷爷去世那一刻就生效,还是要等我做出接受表示后才生效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时间界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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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遗赠生效时间的界定,关键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遗赠人死亡是遗赠生效的一个重要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当遗赠人去世,遗赠就具备了初步的生效条件。这是因为只有在遗赠人死亡后,其遗产的处分才从一种预期的安排转变为实际可执行的状态。打个比方,老王立下遗赠协议,将自己的一幅字画赠给好友老李,当老王去世后,这份遗赠就有可能进入实际履行阶段。 其次,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这也是遗赠生效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受遗赠人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那么遗赠才会最终生效。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还是以老王和老李为例,如果老李在得知自己受遗赠这幅字画后的六十日内,明确向老王的继承人表示接受,那么这份遗赠就正式生效,老李有权获得这幅字画。若老李超过六十日未作表示,那就会被视为放弃,这份遗赠也就不生效了。所以,遗赠的生效时间不仅取决于遗赠人的死亡,还和受遗赠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表示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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