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谁来偿还?


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的偿还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债务人就是欠别人钱的人,而债权人则是把钱借给别人的人。当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所欠的债务并不会自动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有遗产,那么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比如,债务人留下了价值 50 万的房产和 20 万的存款,而他生前欠了 60 万的债务,那么继承人继承这些遗产后,需要用这 70 万来偿还 60 万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债务人死亡,其配偶也有义务偿还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丈夫去世后,妻子仍然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 此外,如果存在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保证人,甲死亡后,乙可以要求丙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 总之,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偿还主体可能是继承人、配偶或者保证人等。债权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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