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擅用企业名义产生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有个同事未经企业允许,擅自用企业名义和别人签了合同,产生了债务。现在债主找上门来,企业和这个同事都不想担责。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笔债务到底该由谁承担,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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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擅用企业名义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无权代理则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这就是表见代理的法律依据。 如果有人擅用企业名义产生债务,首先要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比如行为人持有企业的空白合同、工作证件等,并且相对人是善意的,那么该代理行为有效,企业需要承担债务。企业承担债务后,可以向擅用名义的行为人进行追偿。 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且企业未追认该行为,那么债务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合法的授权却以企业名义行事,其行为后果不应由企业承担。 在实际情况中,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例如交易习惯、过往合作情况、行为人在企业的职位等。同时,企业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应加强对重要文件、印章的管理,明确员工的权限范围。对于相对人而言,在进行交易时也应当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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