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开庭时间被告没接传票,会缺席判决吗?


在司法实践中,当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且向被告送达传票后,被告没接传票的情况较为常见,很多人会关心此时是否会进行缺席判决。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传票送达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如果被告拒绝接收传票,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接着,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当法院通过合法的方式送达传票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参加庭审,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这里的“正当理由”通常是指不可抗力、突发重大疾病等客观上无法到庭的情况。 在被告没接传票的情况下,只要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送达程序,比如采用了留置送达等方式,就可以视为传票已经送达给被告。如果被告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不出庭,法院一般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缺席判决。不过,缺席判决可能会使被告丧失在庭审中进行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从而可能对其自身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法院通知开庭时间被告没接传票,在法院完成合法送达程序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