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资诈骗案的辩护思路是怎样的?

我家里人涉及了一起集资诈骗案,现在被起诉了。我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案子里,辩护思路一般是怎样的?从哪些方面去为他辩护比较好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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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集资诈骗案,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在这类案件中,找到合适的辩护思路至关重要。 首先,可以从主观故意方面进行辩护。集资诈骗罪要求犯罪人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主观故意。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筹集资金时,有真实的投资项目或者经营活动,并且确实是为了项目的发展而集资,只是由于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返还资金,那么就可能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认定集资诈骗需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仅仅因为资金无法返还就认定为集资诈骗。所以,辩护律师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资金的使用明细等,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其次,对集资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要判断该行为是否真正符合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有些情况下,可能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或者合法的融资行为。比如,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向内部职工或者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并且承诺按照一定的利息返还,这种行为可能就不属于集资诈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集资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果集资对象是特定的,那么就可能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特征。辩护律师可以从集资的对象、方式、目的等方面进行分析,来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 再者,关于犯罪数额的认定也可以作为辩护点。集资诈骗的数额直接关系到量刑的轻重。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将一些合法的资金往来或者利息计算错误等情况。辩护律师可以对集资款的来源、去向进行详细的审查,排除那些不属于诈骗所得的部分。例如,有些资金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正常借款,或者是已经归还的部分款项,这些都应该从犯罪数额中扣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集资诈骗数额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另外,还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么就构成自首。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律师可以向法庭提出这些情节,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 最后,还可以考虑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辩护。如果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那么这些证据就可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辩护律师可以对证据的来源、收集方式等进行审查,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同时,对于那些与案件无关的证据,也可以要求法庭不予采纳。总之,在集资诈骗案的辩护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多个角度寻找辩护的切入点,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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