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定义是什么,其期限及刑期如何计算?


有期徒刑是一种在我国刑罚体系中非常常见的刑罚方式。从定义上来说,有期徒刑指的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简单来讲,就是犯罪的人要在监狱等特定场所里待上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是被限制自由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会让这个期限有所变化。比如,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犯罪分子一人犯数罪,在数罪并罚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关于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所说的判决执行之日,通常是指罪犯被送到监狱等执行场所开始服刑的日期。而先行羁押,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的时间。例如,某人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3个月,后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那么这3个月的羁押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就会相应减少。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犯罪,法律可能会对有期徒刑的期限和适用有特殊的规定。比如,某些严重暴力犯罪,可能会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一些情节较轻的犯罪,可能会在法定最低期限附近量刑。同时,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也可能会提前结束服刑。总之,有期徒刑的定义、期限和刑期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又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体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司法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