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定义及种类是什么?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方通过各种办法获得上市公司一定份额的股份,从而达到控制或者和这家公司合并的目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收购有相关规定,它保障了收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种类: 要约收购。这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要约收购就好像是收购人公开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们喊话,说自己愿意以某个价格购买他们手中的股票。收购人需要按照事先规定好的条件,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根据证券法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这种收购方式就像是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私下里商量好买卖股票的事情。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收购的价格、数量等关键条款。协议收购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灵活,可以满足收购人和股东的个性化需求。 间接收购。是指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从而可以实际控制该上市公司的行为。比如,收购人通过控制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进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间接收购相对比较隐蔽,它不直接从上市公司股东手中购买股份,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不同种类的收购在操作流程、适用情况和法律要求上都存在差异。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目标,选择合适的收购方式,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收购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