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机动车第三者范围如何界定,家属是否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自家家属,现在涉及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个机动车第三者的范围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家属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算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里的第三者,能不能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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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者界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保险合同的语境中,“机动车第三者”指的是除保险人、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之外的人。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场交通事故里,既不是保险公司一方,也不是开着这辆被保险车或者坐在这辆车上的人,就有可能属于第三者。 要界定是否为机动车第三者,有几个关键要点。首先是空间位置。事故发生时,人员所处的位置很重要。如果是原本在车上,但在事故发生瞬间已经脱离了本车,并且因本车发生的意外事故受到伤害,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第三者。比如,乘客在下车过程中,一只脚已经落地,身体还未完全离开车辆,此时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其受伤,就存在被认定为第三者的可能性。其次是时间节点。事故发生的那个时间点决定了人员的身份。若事故发生时人在车上,那就是车上人员;若在车外,才可能是第三者。 对于家属是否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如果家属在事故发生时处于被保险机动车之外,并且符合第三者的其他认定条件,是可以被认定为第三者从而获得赔偿的。但在某些情形下,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合同约定拒绝将家属认定为第三者。例如,一些保险合同会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内。这是因为担心被保险人与家属串通骗保。不过,这种合同条款的效力存在一定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对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的条款进行明确提示和说明,那么这个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家属仍有可能被认定为第三者并获得赔偿。所以,当涉及家属是否为第三者的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事故情况、保险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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