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医院检查没问题是否还要赔钱?


在撞了人且医院检查没问题的情况下是否还要赔钱,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责任的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表明确定赔偿责任的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医院检查确定被撞者身体没有问题,原则上意味着不存在明显的人身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承担因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然而,事情并非绝对。 一方面,可能存在潜在的后续影响。有时候,一些伤害在当时可能不明显,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出来。如果后续被撞者出现了与此次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健康问题,且能够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来证明,那么撞人者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一定的关注和沟通是很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即使没有人身损害,也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赔偿。比如,如果被撞者的衣物、随身携带的物品等在事故中受到损坏,撞人者需要对这些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此外,如果被撞者因为此次事故遭受了一定的惊吓、精神上受到了刺激等,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条件的,也可能需要给予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通常较为严格,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来判断。 综上所述,撞了人医院检查没问题不代表一定不需要赔钱。具体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的范围和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