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评估不公该怎么办?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拆迁,但是给的评估结果我觉得很不合理,感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我不明白他们是怎么评估出来的,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评估不公的问题,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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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拆迁评估不公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过程中,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其目的是为拆迁补偿提供合理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您认为拆迁评估不公,第一步可以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因为评估报告应当有合理的评估依据和方法,如果存在疑问,评估机构有义务进行解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如果经过上述程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您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方面,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行政诉讼方面,依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在面对拆迁评估不公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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