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版权侵权的界定是怎样的?

我写了一本书,最近发现有人在网上未经我允许就发布了部分内容,还进行了修改。我不太清楚这算不算是版权侵权,想了解一下版权侵权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具体有哪些标准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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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版权,也叫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当他人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以某种方式使用其作品时,就可能构成版权侵权。界定版权侵权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需要确认版权是否有效存在。只有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才拥有版权,像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等官方文件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自动享有版权。 其次,要看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这主要表现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比如在刚才提到的案例中,未经允许在网上发布他人书籍部分内容并修改,就可能涉及复制和修改作品的行为,属于可能的侵权行为。同时,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等也属于侵权行为。 再者,需要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一般来说,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行使其专有权利的行为都具有违法性,但存在一些法定的例外情况,也就是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法定许可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要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 最后,要确认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侵权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版权仍然为之;过失则是指侵权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版权,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总之,版权侵权的界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发现可能的版权侵权行为,版权所有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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