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在劳动法律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双方已经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比如一些小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不与员工签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但员工仍在继续工作等情况。 根据我国《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成立的组织,比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则要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也就是说,劳动者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的安排进行工作,并且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一家餐厅的服务员,其提供的服务就是餐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还需要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保障了劳动者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劳动权益,比如获得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不能逃避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