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界定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至关重要,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指夫妻双方在工作中所获得的各种收入,像每月固定的工资、奖金以及兼职取得的劳务报酬等。比如丈夫是公司职员,每月的工资以及季度奖金;妻子做兼职翻译获得的报酬,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生产经营收益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等所获得的利润。投资收益则涵盖了炒股、买基金等金融投资所赚取的钱。例如夫妻共同开办了一家小餐馆,经营所得的利润;或者用家庭积蓄购买股票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其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经济收益,像作者出版书籍获得的稿费、专利被使用获得的许可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比如,男方的爷爷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只留给男方,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那些在婚姻关系中具有共同属性、与夫妻生活密切相关的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一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区分这些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对于准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非常关键。总之,准确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有助于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合理管理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