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黄在法律法规上是怎么定义的?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涉黄的界定。之前听说有人因为传播一些图片就被认定涉黄,我就很疑惑,到底什么样的行为和内容算涉黄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定义涉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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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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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涉黄主要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或参与色情交易等行为,法律对其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 首先,对于淫秽物品的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不过,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也不是淫秽物品。通俗来讲,就是那种单纯以刺激人的性欲为目的,赤裸裸地展示性行为或者色情内容的物品,才属于法律定义的淫秽物品。 其次,在行为方面,传播淫秽物品也是涉黄的重要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这意味着,不管是通过传统的纸质媒介,还是现在的网络渠道,只要传播了淫秽物品,达到一定情节,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者,组织或者参与色情交易同样属于涉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比如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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