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定义是什么?
我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高得离谱,我怀疑是高利贷。但我不知道法律上高利贷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想了解一下判断标准,好确定我这笔借款是不是高利贷,希望得到准确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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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在我国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法定定义,但在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中,对其利息的认定有相应标准。通俗来讲,高利贷就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在过去,根据2015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就被视为高利贷。 不过,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2020年第一次修正、2021年第二次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率标准进行了调整。该规定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现在判断是否为高利贷,是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作为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部分就可能被认定为高利。 比如,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14.6%,超过的部分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属于高利贷性质。总之,在民间借贷中,对于过高利息的约定,法律是有相应限制和调整的,以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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