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十级伤残分别是什么程度?


伤残等级是根据受伤者的身体损伤程度和对生活、工作的影响来划分的,从一级到十级,一级伤残最为严重,十级伤残相对较轻。 一级伤残意味着伤者的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维持基本生活。伤者可能完全丧失了自主行动能力,甚至连进食、翻身、大小便等基本生理活动都无法自行完成。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像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情况,就可能被评定为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也是非常严重的,伤者的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虽然可能有一定的自主行动能力,但仍然需要他人的大量协助。比如偏瘫肌力≤2级、截瘫肌力≤2级等,都可能符合二级伤残的标准。 三级伤残时,伤者能够部分自理日常生活,但在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等方面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像重度智能损伤、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的伤者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偶尔的帮助和监护。例如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情形,就可能评定为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的伤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像癫痛中度、一侧前臂缺失等情况,就可能被判定为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时,伤者能够部分胜任工作,但在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还是会受到比较明显的影响。如轻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4级等,可能符合六级伤残的标准。 七级伤残的伤者在某些方面的功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但仍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例如偏瘫肌力4级、截瘫肌力4级等,可能被认定为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的伤者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在工作和一些精细活动方面会存在一定困难。像人格改变、单肢体瘫肌力4级等情况,可能会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对伤者的影响相对较小,但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工作和生活质量。如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等情况,可能符合九级伤残的条件。 十级伤残是相对最轻的伤残等级,伤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可能只会受到轻微的影响。比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等,都可能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总之,伤残等级的评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医疗机构和鉴定人员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