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 - 10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重要程序,1 - 10级的鉴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一级工伤是最严重的情况,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例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都属于一级工伤。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对一级伤残有着详细列举。 二级工伤与一级相比稍轻一些,表现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像重度智能损伤、三肢瘫肌力3级等属于二级工伤范畴。 三级工伤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比如精神病性症状,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等符合三级工伤标准。 四级工伤是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如中度智能损伤、单肢瘫肌力≤2级等属于四级工伤。 五级工伤表现为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例如四肢瘫肌力4级、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等。 六级工伤是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比如轻度智能损伤、三肢肌瘫肌力4级等情况。 七级工伤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像偏瘫肌力4级、截瘫肌力4级等属于七级工伤。 八级工伤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如人格改变、单肢体瘫肌力4级等。 九级工伤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例如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等。 十级工伤是最轻的等级,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比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等。 这些标准详细规定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中,工伤鉴定需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该标准进行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