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 - 10级具体的评定标准以及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等级的评定标准以及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1 - 10级评定标准**: 工伤认定需遵循相关法规和鉴定流程,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会依据劳动者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恢复情况以及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参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国家标准进行评定。例如,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的,一般可评为十级伤残。 **工伤1 - 10级赔偿标准**: -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全额报销。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局限于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住院期间均可享受。若单位无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 **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需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才可享受。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 **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 **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有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可按标准支付费用。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 **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 **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有计算标准,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需按上述标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