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事先告知投保人的迟延生效条款是否生效?
我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没跟我说有迟延生效条款。现在出了事,他们拿这个条款说不赔,我就想知道,他们没提前跟我讲的这个迟延生效条款,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啊?
展开


在保险合同中,迟延生效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并非自签订时立即生效,而是要经过一定时间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才开始生效的条款。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需要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对于保险人来说,有向投保人如实告知合同条款的义务。这是因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往往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投保人可能并不具备专业的保险知识,如果保险人不进行明确说明,投保人很难理解条款的具体含义和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迟延生效条款通常会对投保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在迟延生效期间,投保人虽然缴纳了保费,但却无法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这种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所以,如果保险人未事先告知投保人迟延生效条款,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应该按照一般的生效规则来确定生效时间,而不能适用未告知的迟延生效条款。投保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保险人按照正常的保险责任进行赔偿。 如果与保险公司就该条款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投保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