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是怎样的?

我家的房子要被拆迁了,但是我不太清楚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不知道补偿的方式有哪些,补偿的标准是怎么定的,安置又有什么要求。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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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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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房屋被拆迁后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补偿安置的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征收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一次性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例如,你的房屋价值50万,征收方提供的调换房屋价值60万,那么你可能需要再补10万的差价。 关于补偿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征收方给予的补偿要能让你在市场上买到类似地段、类似面积、类似品质的房子。此外,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该居住房屋用于经营)。 在安置方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方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就过渡期限、周转用房等事项进行约定。过渡期限是指从房屋被拆除到安置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在过渡期限内,征收方要为被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如果征收方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屋,还需要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如果被拆迁人与征收方在补偿安置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是比较全面和细致的,被拆迁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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