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价格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但是我不知道拆迁补偿价格到底该怎么算。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标准,是按照什么来确定补偿价格的呢?会不会存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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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价格标准涉及多个方面的考量。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时,补偿的基础是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例如,如果周边同类型、同地段的房屋市场售价是每平方米一万元,那么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也不应低于这个合理的市场价值。 除了房屋价值补偿外,拆迁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比如一家经营中的商铺面临拆迁,那么除了商铺本身的价值补偿,经营者还能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补偿等。 在集体土地拆迁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例如,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状况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 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补偿价格不合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可以通过与拆迁方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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