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从收入方面来看,部门预算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从支出方面来说,部门预算支出涵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用于人员方面的开支,比如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则是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的经费,像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需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后才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这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