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两千元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什么?
我公司有一批不足两千元的固定资产,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来进行折旧。我想了解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于这类价值不足两千元的固定资产,哪种折旧方法是合适的,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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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对于不足两千元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在会计处理和税务规定上有不同的规定。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对于价值不足两千元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固定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等,自行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例如,如果该固定资产在各期的使用程度比较均衡,那么年限平均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 。 从税务规定角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等相关规定,企业持有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也就是说,对于不足两千元的固定资产,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应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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