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监控员工说员工没干活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安装了监控,老板通过监控发现员工长时间没干活,就以此为由要辞退员工。员工觉得自己偶尔休息调整下很正常,不应该被辞退;老板则认为员工怠工影响工作效率。想了解这种辞退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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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监控员工后以员工没干活为由辞退员工,其合法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监控本身的合法性来讲,在工作区域实行视频监控并不必然构成侵犯员工权益。如果该监控事项已提前公示并列为公司常规条例,且得到了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接受,那么监控具有合理性。比如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就明确告知有监控,且监控范围限于工作相关行为,这符合初步的合法性要求。相关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8条,都允许企业为了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而实施监控,前提是不侵犯个人隐私。 其次,关于辞退的合法性。如果员工存在特定情形,用人单位享有过失性辞退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如果老板通过合法监控,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员工长期不干活,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那么辞退是合法的,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但如果员工只是偶尔短时间的停顿休息等,并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老板以此辞退员工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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