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7天是什么情况?
我被拘留了37天,一直不明白为啥会这么久。我想知道这37天拘留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有,这里面有啥法律依据不?我特别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免得以后还是稀里糊涂的。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拘留37天这种情况主要涉及刑事诉讼中的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不过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加起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可能达到37天。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该条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也就是说,37天的拘留期限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给司法机关足够的时间来收集证据、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