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责任承担主体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成年人需要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民事赔偿责任通常由其监护人承担。 其次在量刑考量上有差异。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更充分地考虑这些情节,对未成年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相对更大一些。而成年人犯罪,积极赔偿虽然也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但在从宽幅度上一般没有未成年人那么大。 再者,在诉讼程序方面也有不同。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会有一些特殊的程序规定。比如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而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按照普通的诉讼程序进行。 最后,在赔偿能力和赔偿来源上也存在区别。成年人一般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和财产,赔偿费用通常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而未成年人大多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和财产,赔偿费用往往依赖于其监护人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