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在探讨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 遗赠,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在去世后,把自己的财产送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例如,老张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赠给多年来一直照顾他的邻居小李。 生前赠与,则是赠与人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比如,老王在生前直接把自己的一辆汽车送给了自己的朋友小赵。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它们的区别: 首先,在主体方面,遗赠的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是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生前赠与的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其次,从行为的性质来看,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只要通过遗嘱的方式作出意思表示,无需受赠人同意,遗赠即发生法律效力。但生前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需要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同时还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才能成立。 再者,生效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遗赠人去世前,受赠人并不能实际获得财产。而生前赠与则是在赠与合同成立时,或者赠与物交付时生效。一旦赠与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 然后,在交付财产的时间上也有差异。遗赠的财产只能在遗赠人死亡后交付给受赠人。而生前赠与的财产是在赠与人生前交付的。 最后,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对遗赠做出了规定,其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而对于生前赠与,适用合同编的相关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综上所述,遗赠与生前赠与在主体、性质、生效时间、交付财产时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