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提到了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我不太明白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它们各自是怎么界定的,适用场景又有啥不同,对我在合同里的权益影响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一种违反合同后需要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形式。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这就构成了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好的,当一方违约时,就按照约定金额支付给对方。例如,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家未按时付款,需要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明确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而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是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两者的区别还体现在以下方面。违约责任的范围更广,它包含了违约金等多种承担方式。违约金只是违约责任中的一种金钱赔偿方式。另外,违约责任的确定通常需要根据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来判断,而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来支付。不过,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