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有什么区别?


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它们在概念、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比如负责审批项目的官员,利用审批的权力来收取财物。而“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可以是已经实际为他人办成了事,也可以只是承诺帮忙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于受贿罪的量刑,依据受贿数额和情节的不同,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敲诈勒索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以伤害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毁坏被害人的财产、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等相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受贿罪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钱,和职务密切相关;而敲诈勒索罪不局限于特定身份,是通过威胁要挟来强行要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