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在我国刑法中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罪名的定义。介绍贿赂罪,指的是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中间人在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牵线搭桥。而行贿罪,则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行贿罪是直接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钱物以获取不正当好处。
从犯罪主体来看,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构成此罪。而行贿罪的主体同样是一般主体,但主要是那些为了自身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
在主观方面,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促成行贿和受贿双方的交易,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也可能是出于朋友义气等原因。而行贿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其目的就是通过给予财物来获取非法利益。
行为特征上,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引荐、沟通、撮合等活动,帮助双方建立联系,促成贿赂交易。而行贿罪的行为则是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是一种主动的给付行为。
法律后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在定义、主体、主观方面、行为特征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这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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