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揽和雇佣的区别是什么?

我接了个活,不太确定自己这算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我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干活,完成特定成果就能拿到报酬,但又感觉雇主对我也有一定的要求。我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对我的权益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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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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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承揽和雇佣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它们存在诸多区别。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从概念上看,雇佣是指雇员在雇主的指挥、监督下,为雇主提供劳务,雇主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法律关系。而承揽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简单来说,雇佣更注重劳务的提供过程,而承揽更看重工作成果的交付。 在主体地位方面,雇佣关系中,雇员处于从属地位,需要听从雇主的指挥和安排,雇主对雇员的工作有较强的控制和支配权。例如,在建筑工地中,小工按照包工头的指示进行搬砖、搅拌水泥等工作,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等都由包工头决定。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他可以自主决定工作的方式和时间,只要最终能交付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即可。比如,装修公司为业主装修房屋,装修公司可以自行安排施工人员、施工进度等。 在报酬确定和支付方式上,雇佣关系的报酬通常是根据雇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是按时或按日结算。例如,工厂里的工人按照每天工作的小时数获得工资。而承揽关系的报酬则是根据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来确定,通常是一次性结算或者按照工作进度分段结算。比如,制作一件工艺品,定作人会在承揽人交付合格的工艺品后支付报酬。 从风险承担角度分析,在雇佣关系中,雇主需要对雇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非雇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是因为雇主对雇员的工作具有指挥和监督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或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除外。例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没有相应的资质却仍然选择其完成工作,导致事故发生,定作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判断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明确两者的区别,有助于在实际生活中准确认定法律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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