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有什么区别?

我在签合同的时候,看到里面有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相关内容。不太明白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担心会对自己权利义务有影响,就想弄清楚它们具体的区别,在之后签合同的时候能心里有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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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同的有效期和履行期限有明显区别哦。 首先,含义不同。合同有效期,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是有法律效力的,在这个期间内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比如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有效,那么在这一年的时间里,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而合同履行期限呢,指的是义务人在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具体什么时间去履行义务。比如还是这份租赁合同,约定租户要在每月5号前支付租金,这里每月5号前就是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的期限。 其次,在合同中的约定情况也有不同。一般合同里会比较明确地约定合同的起止时间,也就是有效期。像刚刚说的租赁合同,就明确规定了一年的有效期。而合同的履行期,很多时候不会像有效期那样明确约定具体时间段,通常只要在有效期内履行就行。不过要是合同中另行约定了履行时间,履行期限就可能比有效期短。比如合同有效期是一年,但约定某些义务在前半年履行完毕。 从法律依据上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和合同有效期相关。而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涉及到合同履行期限。 一般情况下,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但在附期限合同中会有所不同。附期限合同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马上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这种情况下,有效期间会比履行期间长。需要注意的是,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要是晚于有效期间,义务人就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啦。 相关概念: 附期限合同: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期限,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失效的条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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