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是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犯罪行为的进程中处于不同的阶段,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在真正实施犯罪之前,为犯罪做各种准备工作。例如,为了盗窃而准备开锁工具,为了抢劫而事先踩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际实施犯罪行为,但已经对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威胁,所以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定。不过,由于犯罪预备还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所以处罚相对较轻。 接下来,我们看看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为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被他人阻止、被害人反抗、出现不可抗力等,导致犯罪没有成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与犯罪预备不同的是,犯罪未遂已经进入了实际实施犯罪的阶段,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更直接的威胁,所以处罚一般比犯罪预备要重。 为了更好地理解两者的区别,我们举例说明。张三计划抢劫银行,他提前购买了枪支、制定了抢劫计划,这些行为就属于犯罪预备。如果张三拿着枪来到银行,已经开始实施抢劫行为,但在过程中被警察及时制止,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犯罪未遂。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预备是犯罪的准备阶段,而犯罪未遂是犯罪实施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阶段。它们在法律上的处罚也有所不同,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