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及影响?
我不太清楚拘役和有期徒刑到底是咋回事。之前听说有人被拘役,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感觉挺严重但又不知道区别在哪。也想了解下这两种刑罚对当事人会产生哪些影响,比如对工作、生活啥的,所以想问问这两者的区别和影响到底是怎样的。
展开


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方法,但它们存在诸多不同。 从定义上看,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有期徒刑则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在期限方面,拘役的期限相对较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有期徒刑的期限跨度较大,根据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一般来说,如果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执行场所也不一样。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是在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比如少年犯管教所等。 在待遇上,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没有每月回家的待遇和劳动报酬。 从法律后果来讲,两者都有一定影响。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人员,会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这对他们的就业会产生一定限制,比如一些需要政审的工作,像公务员、警察等岗位,基本是无法报考的。在社会生活中,也可能会受到周围人的异样眼光。而且,刑罚执行完毕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再犯一定之罪,还可能构成累犯,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