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前科和累犯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犯罪前科和累犯这两个概念。我知道这两个好像都和犯罪有关,但具体有啥不一样我搞不明白。想了解下它们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比如定义、法律后果这些,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犯罪前科和累犯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犯罪前科指的是曾经因为犯罪而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记录。简单来说,只要一个人曾经被法院判定有罪,不管最后受到什么样的刑罚,都会留下犯罪前科。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其次,构成条件不同。有犯罪前科没有特定的构成条件,只要有过犯罪被判刑的经历就行。累犯的构成有严格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有犯罪前科会在很多方面对行为人产生影响,比如在就业时,某些工作岗位会对有犯罪前科的人有限制,像公务员、律师等职业。但在再次犯罪量刑时,犯罪前科本身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而累犯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法官在量刑时必须对累犯从重处罚。总之,犯罪前科和累犯在概念、构成条件以及法律后果上都存在明显差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