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媳的遗产哪些人有权让儿子继承?

我想了解一下遗产继承方面的事,家里儿媳妇突然去世了,没留下遗嘱。现在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在哪些情况下,能让儿子继承她的遗产呢?想清楚了解一下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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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如果儿媳生前立有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指定儿子继承她的遗产,那么儿子就能按照遗嘱继承。这很好理解,就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儿媳)通过遗嘱明确表达自己财产的分配方式,尊重她的个人意愿。法律依据就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一原则。 要是儿媳没有立遗嘱,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儿子作为儿媳的配偶还在世,儿子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儿媳的遗产。 另外,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已经丧偶,并且对公公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儿媳也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这和儿子继承儿媳遗产是两码事。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写明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分配,继承人按照遗嘱来继承财产。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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