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有什么区别?


在了解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之前,我们先来分别看看它们的定义。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拆迁你的房子,政府给你安排到其他地方的房子。回迁房则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是在原来拆迁的地方重新建造房屋,让被拆迁人回到原来的区域居住。 从产权方面来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情况较为复杂。有些拆迁安置房是有完全产权的,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自由上市交易;而有些可能只有部分产权,比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交易,或者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才能获得完整产权。回迁房的产权情况通常取决于土地性质和相关政策。如果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那么回迁房一般是有完整产权的;但如果是划拨土地,可能在交易上会存在一些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性质上,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些安置房的来源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新建的商品房,也可能是其他空置的房屋。而回迁房是专门为了安置原来在该地块居住的居民而建设的,其建设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被拆迁居民的居住需求,让他们能够回到熟悉的生活环境。 交易方面,由于拆迁安置房存在不同的产权情况,所以在交易时需要格外注意。有完整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正常交易,但部分产权的安置房在交易时可能会受到诸多限制。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在一定年限内(通常是5年)不得上市交易。回迁房如果有完整产权,也可以正常交易,但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手续和规定。比如,可能需要原拆迁协议的相关证明等。 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上,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和质量可能因地区、开发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些大型的拆迁安置项目可能会有较好的规划和配套设施,但也有部分安置房可能在质量和配套上相对较差。回迁房由于是在原来的地块上建设,开发商通常会考虑到居民的需求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在配套设施上可能会尽量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但房屋质量同样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虽然都是为了安置被拆迁居民而产生的,但在产权、性质、交易、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在面临选择时,被拆迁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信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合适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