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常见的概念,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和后果。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首先,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俗来讲,定金就像是一种“保证钱”,交了定金的一方如果反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回定金;而收了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这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的担保方式,目的是促使双方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而订金则不同,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也就是说,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如果合同未能履行,给付订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一般情况下,订金的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合同解除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如数返还给给付方。 例如,在购买商品时,商家可能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作为预订商品的费用。如果消费者后来改变主意不想购买了,只要没有给商家造成实际损失,通常是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订金的。 在实际应用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希望通过支付一定款项来约束双方履行合同,就可以选择使用定金;如果只是为了提前支付部分款项,作为一种预付款的形式,那么使用订金更为合适。同时,在合同中要清晰地写明款项的性质和相关的处理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