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辞退和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辞退我,但我不太清楚单位辞退和违法解除合同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想知道这两者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对我会有哪些不同的影响,比如赔偿方面之类的,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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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和违法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单位辞退,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种辞退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一般有多种情形。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还有一些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无过失性辞退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而违法解除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比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比合法辞退更为严重,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更高的成本。 简单来说,单位辞退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能只需支付经济补偿甚至无需支付;而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通常比经济补偿要高。所以,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要仔细判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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