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一家小公司做出纳,前段时间家里有点急事,我就从公司账上拿了点钱应急,打算过段时间就还回去。我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不算挪用资金罪,想了解下挪用资金罪与非罪到底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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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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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区别在法律判定上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说,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单位员工利用自己的职务方便,把单位的钱拿去给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用,并且满足一定条件就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主体方面来看,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不是这类主体,即使有类似挪用资金的行为,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比如一个普通的个人,没有在单位担任职务,他拿了别人的钱,那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但不是挪用资金罪。 在行为表现上,挪用资金罪要求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资金的便利条件。例如,会计利用自己掌管账目和资金的便利,出纳利用自己直接接触现金的便利等。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比如偷偷潜入公司财务室拿走资金,那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而不是挪用资金罪。 从数额和时间等条件来看,挪用资金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并且满足相应的时间要求或者用途要求才构成犯罪。一般来说,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小,或者虽然挪用了资金但很快就归还了,没有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通常就不构成犯罪。例如,员工因为临时有个小开销,从单位拿了几百块钱,第二天就还回去了,这种情况一般就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另外,主观方面也很重要。挪用资金罪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挪用单位资金,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导致资金被暂时占用,一般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数额、时间、用途以及主观方面等多个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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