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父亲生前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债主找到我让我还钱。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这笔债务,所以想问问父债子还到底具不具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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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是一个在民间流传较广的说法,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它并非一概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从法律基本原理来说,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义务。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父亲欠下的债务应由父亲自己负责偿还,子女并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债的相对性原则,这就从根本上确立了谁欠债谁还钱的基本准则。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当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例如,父亲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遗产,但欠下了80万元的债务,那么子女最多只需要用这50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30万元,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如果子女自愿偿还,法律也不禁止。 另外,如果子女自愿为父亲偿还债务,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属于子女的自愿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有必须偿还的法律责任。 总之,“父债子还”不是绝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遗产继承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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