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内的都要进行核定扣除吗?
我在做农产品相关业务,了解到有农产品核定扣除的政策。但不太清楚在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内的,是不是都得进行核定扣除,想知道有没有特殊情况不用扣除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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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核定扣除是一种税收政策,是指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核定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从相关规定来看,并非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内的都要进行核定扣除。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等规定,目前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是在部分行业试点推行,而不是涵盖所有农产品业务。
对于在试点范围内的纳税人,也并非完全没有选择空间。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核定扣除办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准确的进项税额凭证,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也存在不适用核定扣除方法的情况。比如,一些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如果能够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凭票抵扣等方式进行处理,而不一定非要采用核定扣除。
所以,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内并非都要进行核定扣除,要结合具体的政策规定、纳税人的实际业务情况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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