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与销售伪劣产品有什么区别?


非法经营和销售伪劣产品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非法经营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一些不被允许的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国家规定’,就是说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比如,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做出了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伪劣产品则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简单来说,非法经营强调的是经营行为本身违反了国家的许可制度等规定,而销售伪劣产品重点在于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者在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上都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