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有点担心它的效力问题。不知道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样的是无效的,也不清楚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和流程。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我的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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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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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的是合同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和效果,也就是合同是否能够对合同当事人产生预期的法律影响。简单来说,就是合同是否能按照双方的意愿被履行和执行。 在我国,合同效力主要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这几种情况。首先来看有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得有足够的能力来签合同,比如是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签订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想法,而不是被强迫或者被骗签的,同时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这样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没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来理解合同的内容和后果,所以他们签的合同就是无效的。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还有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合同内容是买卖毒品,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合同就是无效的。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一方故意隐瞒产品的真实情况,让对方签了合同,受欺骗的一方就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比如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了一份价值比较高的合同,这就需要他的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来决定是否认可这份合同,如果认可,合同就有效,不认可就无效。 总之,判断合同的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对合同效力存在疑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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