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和公诉书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程序中,起诉书和公诉书是两份容易让人混淆的法律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适用场景来看,起诉书是各类民事、刑事自诉案件中,由原告或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准备起诉书向法院起诉,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而公诉书则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通常适用于刑事公诉案件。当犯罪行为危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秩序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时就会使用公诉书。 其次,制作主体不同。起诉书的制作主体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这些主体可以是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根据自身的诉求和事实情况,准备起诉书。而公诉书的制作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它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检察机关在经过对案件的侦查、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制作公诉书。 再者,内容侧重点也有差异。起诉书的内容主要围绕原告或自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展开。诉讼请求明确了原告希望法院支持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事实部分陈述了纠纷发生的经过;理由则是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说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是合理合法的。而公诉书重点在于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它详细描述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情况,列举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并依据刑法的具体条文,说明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种罪名,应当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 最后,法律依据方面,关于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对于公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起诉书和公诉书在定义、适用场景、制作主体、内容侧重点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法律程序的特点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