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分家的区别在哪里?


继承和分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指定,将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人去世后,他的财产由特定的人来接手。而分家则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根据家庭情况和约定,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以实现各自独立生活的一种行为,它不一定涉及有人去世的情况。 在发生时间上,继承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发生时才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而分家可以在家庭成员协商一致的任何时候进行,比如子女成年后想要独立生活,或者家庭内部出现矛盾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等情况。 财产范围方面,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是被继承人单独拥有所有权的,例如他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等。而分家所分割的财产通常是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是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者共同积累所形成的财产,像家庭共同经营的企业、共同购买的房产等。 参与主体上,继承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嘱继承人则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遗产的人。而分家的参与主体是家庭成员,只要是对家庭共有财产有贡献或者在家庭中有权益的成员都可以参与分家。 法律依据上,继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比如法定继承的顺序、遗嘱的形式和效力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分家更多的是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约定和协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其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共有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来解决。 综上所述,继承和分家在定义、发生时间、财产范围、参与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在处理家庭财产相关问题时,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对于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