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了些和钱有关的事儿。有人找我借钱,我想着让对方写个东西。但我不太清楚,是让对方写欠条好,还是借条好。我就想知道欠条和借条到底有啥区别,在法律上哪个更有保障,我该让对方写哪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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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欠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欠条和借条是常见的债权债务凭证,但很多人会混淆它们,实际上二者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性质。借条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因借用钱财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本质上是一种借款合同。例如,张三向李四借了 5000 元,张三给李四写的借条,就是证明他们之间借款合同关系的凭证。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比如,王五卖给赵六一批货物,赵六当时没给钱,给王五写了张欠条,这欠条就是对他们货物买卖这一经济往来的结算。 其次是形成原因。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比如朋友之间的资金拆借,企业之间的借款等。而欠条的形成原因则较为多样,可以基于买卖、劳务、承包、损害赔偿等多种事实产生。比如,因买卖货物未支付货款而产生的欠条,因提供劳务未获得报酬而产生的欠条等。 再者是诉讼时效。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而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对于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约定了履行期限,诉讼时效则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最后是举证责任。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而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总之,虽然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的凭证,但它们在定义、形成原因、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生活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凭证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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