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与严重犯罪有什么区别?


未成年犯罪和严重犯罪是两个不同维度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分析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方面。未成年犯罪指的是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也就是说,只要犯罪人在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未成年犯罪的范畴。而严重犯罪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法定定义,一般是指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犯罪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 在法律责任承担上,两者差异明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而严重犯罪的量刑通常较重,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按照刑法分则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比如,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程序上也有不同。对于未成年犯罪,我国司法实践中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会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程序,如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而严重犯罪则遵循一般的刑事诉讼程序,强调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制裁。 此外,从社会影响和预防措施来看,未成年犯罪更多地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教育缺失等问题,注重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来预防和矫正。而严重犯罪更侧重于通过严厉的刑罚来威慑潜在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